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3年6月19日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03年6月8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年9月1日,该条例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进入了高效、法制、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所需专门人才达到15万人,但截止到去年年底,物业管理持证人员不足10000人,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上供不应求,炙手可热。其中,物业管理员的基本薪资约为2000元/月,而管理师的基本薪资更是达到6000元/月。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主任、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物业管理系主任韩朝教授介绍,实际物业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外资公司当中薪酬通常可以达到每月4000元-5000元,低端一些的物业管理人才月薪也有1800元-2500元,可见职业前景是非常看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