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已下达,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15〕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15〕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相关文件请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三、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今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省教育厅计划,我校资助经费项目限报6项(科技项目2项,社科项目4项),自筹经费项目限报5项。
(二)在受理今年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部门对所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在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项目完成率将作为今年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者,请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于2015年2月21日交科研处.
科 研 处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