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全市集中现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各区市要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要将所辖高中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困难学生以及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直接纳入预申请名单,并于7月15日前将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贷前管理”-“预申请管理”),导入模板见附件1。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不得增加额外的贷款资格限制条件和贷款资格审查程序,确保“应贷尽贷”。对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首次申请贷款前,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三、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 m.cn)。各区市、各高校要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高校应加强贷款学生群体的教育引导, 组织续贷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对“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及时为续贷学生办理贷款申请。
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区市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应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贷款申请受理,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无误。要指导贷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完成电子借款合同签订,确保签字清晰准确。完成受理后,为贷款学生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贷款受理证明》。申请受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区市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支付宝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调试贷款合同电子化设备,并结合实际制定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贷款办理工作平稳有序,坚决杜绝限号办理等情况发生;要着力改善受理场所条件,合理设置学生、家长休息处和咨询处,提供遮阳避暑、免费饮水、申请表免费打印等人性化服务;要在各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业务受理现场悬挂横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县(市、区) 办理中心”,摆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栏,播放助学贷款宣传动画片。
(二)各高校要于贷款申请受理前做好高校账户维护、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录入工作。
(三)各区市、各高校要尽快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扩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社会影响和知悉范围,使借款学生明白如何申请助学贷款及还款;要做好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避免发生负面影响。通过网站或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或热线咨询电话,保证受理期间热线电话畅通,及时回答学生的咨询和投诉,提升服务质量。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未尽事宜,请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联系。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陈敬娟,联系电话:82734236
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联系人:张森,联系电话:83783066
附:各区市教体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
市南区:88729236 市北区:66751191
李沧区:67705315 崂山区:88996025
西海岸新区:(西区)88186207 (东区)86998480
城阳区:58713919 即墨区:88510538
胶州市:58566019 平度市:88368027
莱西市:6603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