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贯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海船船员培训工作要求,结合2019年质量管理提升工作部署;9月4日,教务处组织举行了海船船员合格证书签发学习宣贯会。教务处、海洋学院、质管办以及培训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教务处杨森荣副主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海船员〔2019〕308号)进行了宣贯,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刘航副校长在会上强调,本次船员培训文件的贯彻落实将作为今后学校船员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检查项目,新管理办法、规定、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的出台,将使学校船员教育和培训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相关业务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海船员〔2019〕308号),深刻解读文件精神,有效地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和培训工作,为学校的海洋特色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